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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社會住宅政策升級 租期延長至12年

桃園市社會住宅政策升級,為弱勢族群、長者、新住民帶來安心的居住環境 圖/翻攝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桃園市社會住宅政策升級,為弱勢族群、長者、新住民帶來安心的居住環境 圖/翻攝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葉 昕

為更完善的照顧新住民家庭,桃園市社會住宅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起進行改革,符合弱勢身份、65歲以上的長者、或新住民等資格政策戶,在申請入住社會住宅續約時,可享有更長的租期,從原本的六年延長至十二年,另外也開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新二代家庭成員申請入住社會住宅,使用政策戶的優惠。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圖/翻攝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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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表示,希望透過政策改革,照顧弱勢居民以及年長者,針對續約的社會住宅承租人,只要符合住宅法第4條,關於經濟或社會弱勢條件,或者年滿65歲的長者、以及符合資格的新住民,並且在承租期間沒有違規、或是欠繳租金的紀錄,最多就可以續約三次,總計最長租期為十二年。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帶來多處的社會住宅。圖/翻攝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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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住民家庭申請條件為,在台灣取得居留權的外籍人士、並且育有台灣國籍的未成年子女,在桃園市有居留地址或是就學就業的證明,申請人也必須為年滿十八歲的國民、戶籍設在桃園市或在桃園就學、就業,在外縣市也並沒有額外自有住宅,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5萬5,920元、不動產價值應低於580萬元,即符合條件。

更多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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