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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打工不等於無限制,申請流程、工時規定與法律責任一定要先了解,避免因一時疏忽影響居留與就學權益。
外籍學生在台校外打工,須事先向勞動部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核准後才能合法工作。
學期期間,每週打工時數上限為 20 小時。
寒假與暑假期間,不受每週 20 小時限制,但仍須具備有效工作許可。
未取得工作許可即打工,最高可處新臺幣 15 萬元罰鍰。
曾違規打工者,3 年內不得再向雇主申請工作許可。
情節嚴重者,可能遭禁止入境臺灣 3 年。
雇主不得扣留、沒收員工的居留證或護照。
如遇雇主違法、剝削或不當對待,可立即撥打 1955 勞工諮詢與申訴專線。
1955 提供多語服務,協助保障在台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