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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元旦起施行
鬆綁規定、強化保障
打造留才也留心的制度環境
人口結構改變,AI、淨零等關鍵產業人才需求升溫。
這次修法重點,不只「延攬人才」,更強調讓人才在臺長期發展,從職涯起步、家庭安頓到退休生活,都有制度支持。
目標:讓臺灣成為國際專業人才深耕發展的第二個家。
1. 僑外生更彈性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在延期居留期間可自由工作。2. 世界名校畢業生更有機會全球前1,500大優秀大學畢業生,免除2年工作經驗限制。前200大畢業生,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自由在臺工作。3. 高階人才家庭同步受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與高級專業人才的配偶,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在臺自由工作。
永居門檻調整: 符合條件的全球頂尖菁英(例如年所得達600萬元),在臺居留1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畢業僑外生申請永居年限可縮短1至3年。社會保障升級: 外國專業人才不必取得永居,也可適用勞退新制。 取得永居後,可適用就業保險。制度設計更完整,從工作權到退休保障一次補強。
並設有單一入口網站整合簽證、生活與工作資訊不只放寬法規,也同步優化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