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度破獲越南走私肉製品到國內,已流入市面的走私肉品還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警政單位正緊急清查上中下游之通路產品,嚴守3年非洲豬瘟的防疫工作正面臨嚴峻考驗,農委會緊急啟動「防堵非洲豬瘟」措施,更直言台灣須全面提升防疫。民眾擔心非洲豬瘟是否會傳染給人類?不慎吃到感染病毒的豬肉製品會如何?來源不明的肉品該如何處置?《新住民全球新聞網》整理相關問答,提供讀者參考。
非洲豬瘟可透過多種途徑傳播,包括廚餘、壁蝨、豬隻的分泌物或排泄物、載運染病豬隻或廚餘的車輛、人員衣鞋夾帶、肉類製品等。
目前非洲豬瘟沒有疫苗可預防、也沒有藥物可治療。發生非洲豬瘟案例的養豬場必須採取全場撲殺。
為防範非洲豬瘟並加強防疫宣導工作,移民署專勤隊派員前轄區小吃店及東南亞商店,宣導切勿使用來路不明之食材,宣導共同防堵非洲豬瘟的「三不」要領。
移民署日前查獲自國外進口的肉類製品,內含有非洲豬瘟病毒,非洲豬瘟病毒可在冷凍豬肉內存活超過一千天,民眾不要購買沒有檢疫證明的肉類加工製品,或是來源標示不明的月餅、、肉粽,火腿、熱狗,肉鬆,含肉類飼料等豬肉製品,應主動通知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避免將病毒吃下肚。
若發現來路不明的豬肉製品,民眾可以送交防檢局或動保處,若要棄置也「可丟一般垃圾」,千萬不要丟進廚餘桶,避免流入畜牧場,造成疫情破口。若民眾於國外或大陸網站購物,收到來源不明的肉製品贈品,同樣應送交防檢局各分局處理。
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最高可處100萬元以下罰金;網購疫區肉品寄到臺灣,違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不可攜帶肉品入境,更要避免網購來路不明豬肉製品,以免吃下病毒,也吃下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