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於今(112)年2月1日至6月30日止,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專案期間「自行到案」者,「從寬」論處,採取免收容、繳最低逾期罰鍰2千元,並且不管制禁止入國期間等措施,鼓勵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
Q1.什麼樣的人適用這個專案?
A:外國人、大陸或香港澳門人士來臺灣超過期限不回家,不管拿何種簽證,都適用。
Q2.自行到案有什麼好處? A:免收容、繳最低罰鍰新臺幣(下同)2,000元,且不管制來臺的期間,很快就可以再來臺灣觀光或探親。
Q3.不自行到案有什麼壞處?
A:不自行到案,被查獲的話,要收容、繳罰鍰2,000-10,000元,還要管制好幾年不能來臺。
Q4:可以到哪裡自行到案?
A:具移工身分者,可到移民署各地專勤隊辦理。不具移工身份者,逾期90日以內,可到移民署各地服務站、專勤隊或機場(港口)國境隊辦理,逾期91日以上,可到移民署各專勤隊辦理.
自行到案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24-881
專案詳情請上官網查詢: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
2023/2/1 至2023/6/30 免收容/低罰鍰/不管制
A自行到案 免收容、低罰鍰、不管制
1.免收容。
2. 罰最低2,000元整。
3.得「免除」管制禁止入國
B查獲到案 依法收容、裁處罰鍰及管制來臺
1.收容。
2. 最高罰10,000元整。
3.管制禁止入國(最長6年)。
修法加重處罰
為防杜外國人逾期滯留我國,針對逾期的罰鍰,從現行2千元到1萬元,加重為3萬元到15萬元,且管制來臺期間自最高3年改為最高10年。
移民署設置本專案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24-881(ByeBye),提供多國語言服務,民眾及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也可以利用該專線諮詢自行到案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