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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立遺囑可不留財產給手足 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刪除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相關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圖/africaimages提供)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相關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圖/africaimages提供)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一紙遺囑,未來可自行決定財產是否留給手足!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民法》相關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新制將於修正條文公布6個月後施行;若未立遺囑,遺產仍依現行法定繼承規定辦理。

現行制度下,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應繼分三分之一,即使遺囑未將財產分給手足,仍可依法主張一定比例。新制施行後,遺囑人可決定是否讓兄弟姊妹繼承,以及每人分得多少,財產安排將不再受到手足特留分限制。

刪除特留分並不等於兄弟姊妹全面喪失繼承權。被繼承人若未立遺囑,且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等前順位繼承人,手足仍可依《民法》第1138條所定順位繼承;同順位有多名兄弟姊妹時,彼此間原則上平均繼承,若另有配偶,則由配偶依法共同繼承。

這項修法主要因應現代家庭生活型態改變。手足之間的往來及照顧情況各不相同,原有強制保留遺產比例的規定,可能限制財產所有人按照實際家庭關係安排遺產,因此此次修法進一步放寬對遺囑自由的限制。

為避免單獨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造成個案適用結果不公平,法務部另擬修正「遺產酌給制度」,並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相關草案目前已送行政院審查。這些配套尚未完成立法,後續進度須與本次三讀條文分開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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