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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領藥須知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提前10天領藥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提前10天領藥。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提前10天領藥。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高銘佐

農曆春節假期即將到來,由於春節連假長達10天,許多院所減少或停止門診、藥品調劑服務。為避免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中央健康保險署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領藥須知。

健保署表示,若患者上次(上個月)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藥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2023年1月20日至年1月29日者,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即1月10日起可回診請醫師處方給藥或領取下個月用藥。

此外,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因應2023年春節假期,健保署援例放寬規定,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記得提前領藥,避免中斷用藥,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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