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5-6 月申報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如果所得來源有股利所得,也就是個人取得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以其 87 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的股利或盈餘,課稅方式 2 選 1(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採最有利的方式)⠀⠀
🔹合併計稅:適合中低所得者 
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稅,再按股利所得的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最高可抵減 8 萬元,計算如下:
- 應納稅額 =[(股利所得+其他各類所得)-免稅額及扣除額等]× 適用稅率-累進差額
- 應繳(退)稅額 = 應納稅額-股利所得 × 8.5%
可抵減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差額部分,可申請退稅,但要完成申報才能退稅!⠀⠀
🔹分開計稅:適合高所得者 
股利所得按 28% 稅率單獨計稅,再與其他各類所得所計算的應納稅額加總,計算如下:
- 應納稅額 =(其他各類所得-免稅額及扣除額等)× 適用稅率-累進差額
- 應繳(退)稅額 = 應納稅額+股利所得 ×  28%
舉例來說,假設單身年所得只有 20 萬元,雖未達申報門檻(免稅額 9.7 萬元+標準扣除額 13.1 萬元)不用繳稅,但其中包含股利所得 5 萬元,採合併計稅按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 4,250 元,這筆退稅款要完成申報才能退喔!⠀⠀
🔔如有股利所得,且計算後可退稅,114/6/30 前網路(含手機)申報並選擇直撥退稅,第一批 7/31 當日就入帳! 
原文出處:財政部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