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路流傳許多「踩到職場霸凌紅線」的說法,引發不少討論。像是同事訂雞排沒找人、主管不准請假,或是在工作群組中講同事壞話等情況,都被部分網友認為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不過,勞動部提醒,並非只要讓人感到不舒服,就一定屬於職場霸凌,仍須依法認定並經過調查程序。
勞動部指出,職場中難免出現意見不合、口角衝突或令人不愉快的互動,但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不能只憑個人主觀感受判定。依預計7月1日上路的職安法新制,必須同時符合五大要件,才可能被認定為職場霸凌。
第一,事件需發生於勞動場所,且與執行職務有關;第二,雙方須為同一事業單位內部員工,且其中一方利用職務或權勢;第三,行為內容已超出合理業務指導範圍,例如要求不合理工時或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第四,行為具有反覆或持續性,而非單次偶發衝突;第五,已對勞工身心健康造成影響或危害。
勞動部也說明,若主管不依法准假,涉及的可能是勞基法問題,勞工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訴或申請勞資調解;若在工作群組中反覆攻擊特定同事,則可能涉及誹謗、侮辱等民刑事責任,當事人可蒐證後循司法途徑維權。
勞動部提醒,若勞工懷疑遭遇職場霸凌,應先向公司提出申訴。若雇主未依法調查或處理,可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由勞檢單位介入督促雇主啟動調查與調處程序,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