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ENTER到主內容區
:::

育嬰留停新制上路 多子家庭可各享30日彈性照顧

撫育2名以上子女的受僱者,可依不同子女分別申請30日彈性育嬰留停,提升照顧彈性(圖/勞動部提供)
撫育2名以上子女的受僱者,可依不同子女分別申請30日彈性育嬰留停,提升照顧彈性(圖/勞動部提供)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當孩子臨時生病、停課或停托,家長如何兼顧工作與照顧,成為不少家庭的日常課題。勞動部推動「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自2026年1月1日起上路,讓受僱者可改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回應短期照顧需求。

依現行規定,受僱者在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最長30日的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並併入原有2年育嬰留停期間計算。若同時撫育2名以上子女,則可依不同子女分別計算天數,也就是每名子女各有30日彈性時間,合計最多可達60日;若為雙薪家庭,父母可分別申請,整體可運用的照顧天數更具彈性。

勞動部指出,過去制度以長期育嬰照顧為主,較難因應臨時突發情況,例如孩子輪流生病或臨時停課。此次調整明確將「不同子女可分別計算30日」納入規範,讓家長在實際照顧安排上更具彈性,也更貼近家庭生活節奏。

此外,事業單位不得拒絕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也不得因此給予不利處分。在津貼部分,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育嬰留停期間,每名子女仍可申請最長6個月津貼,不因彈性申請方式而受影響。整體制度設計,逐步朝向兼顧育兒與職場平衡發展。

熱門新聞

回到頁首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