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5月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多項違規事項訂定罰則或加重處罰,自10月1日起施行。多項新制正式上路,與以往民眾的用路習慣不同,請民眾多加注意新規內容,以免受罰,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1.刷卡繳罰單自行負擔手續費。
民眾臨櫃刷卡繳罰款須由民眾自行負擔手續費,依照罰鍰金額遞增。
2.未劃車道線,速限降為30公里。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的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
3.不打方向燈,加重罰則。
開車上路轉彎、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加重鍰至1200元至3600元。
4.電動車新增罰則
電動車輛速度超過時速25公里、騎乘時未戴安全帽可罰300元、擅自改裝車輛皆將處以罰鍰。
5.未禮讓視障者將重罰
駕駛人遇到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以及騎乘自行車等慢車於斑馬線未禮讓視障先行通過,皆加重罰則。
6.警衛、保全妨礙交通要開罰
公寓大廈警衛或保全人員在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即可開罰。僅有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例外。
7.阻礙斑馬線交通或堆放物品,最高罰6000元
沒有經過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以及堆積、設置物品妨礙交通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將加倍處罰。
8.放寬電動三輪機車載重限制
電動三輪機車載重可從80公斤增加至200公斤。
9.放寬小貨車載重量限制
現行規定小貨車總重不得超過3.5公噸,新制標明可在符合安全原則下,專案申請提高小貨車載重量。
另外,遊覽車免徵汽燃費1年、部分機場免收國際航班降落費、飛花東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秋冬遊補助高鐵飯店聯票、秋冬旅遊補助溫泉買一送一等攸關民眾旅遊優惠,也與新制一併上路,民眾可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