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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留才久用方案 續聘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 雇主更安心

勞動部自去年4月30日起推行「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雇主留用資深外籍看護工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  圖/取自freepik
勞動部自去年4月30日起推行「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雇主留用資深外籍看護工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 圖/取自freepik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蕭惟仁

勞動部自去年4月30日起推行「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雇主留用資深外籍看護工從事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阿雅的趙先生表示,阿雅原本是照顧親戚家的長輩,後來因長輩過世,趙先生的家人剛好也有照顧需求,所以透過接續聘僱的方式聘僱阿雅。而趙先生的家人因常聽親戚說阿雅很不錯,所以也相當放心讓阿雅來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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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專換雇主懶人包。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

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阿雅也表示,她已經很習慣在台灣工作,因此很感謝台灣政府推動這個方案,這也非常符合她的需求,更不用像之前擔心一旦在台工作超過12年就必須返國。阿雅與原本的雇主、新雇主都相處得很好,過往一直擔任家庭看護工的阿雅,相當熟悉且習慣從事看護工作,能提供被看護者品質較好的照顧。

勞動部表示,留用資深移工政策,讓雇主能以接續聘僱方式,直接申請聘僱熟練工作的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也讓需要照顧的被看護者,心理上更有安全感。此外,雇主如果在聘僱期間,有被看護者死亡或已無聘僱需求等事由,可以申請將所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轉換雇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於轉換期限內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後,就可以繼續從事看護工作,轉換雇主程序與現行規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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