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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撕毀連儂牆遭法辦 移民署強制出境並管制5年

陸客撕毀連儂牆遭法辦  移民署強制出境並管制5年

大陸地區人民李紹東前往臺灣大學撕毀連儂牆標語,遭警方以現行犯移送並接受臺灣臺北地檢署複訊後,8日業經臺北地檢署做出緩起訴處分並解除限制出境。移民署表示,李男行為違反我國法令規定,本署隨即對李男依法強制出境並管制5年內不得再入境。

李男以自由行名義來臺觀光,卻前往臺灣大學連儂牆撕毀展版上展示各式海報,經臺大學生會提起告訴,李男依毀損罪嫌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移民署立即於當(7)日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許可辦法規定(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從事與許可目不符之活動),廢止李男停留許可。現經臺北地檢署作出緩起訴處分,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強制李男出境並管制5年內不得再入境。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公開宣示,不容許外國人來臺灣進行有目的性的破壞,也不容外國人破壞安定與民主自由;若為犯罪目的而來,臺灣立刻逮捕遞解出境,剛好而已!移民署署長邱豐光再次重申:歡迎陸客或陸生來臺觀光、求學,但在臺期間必須遵守我國法令規定,我政府絕對不容許有惡意破壞民主自由等違法行為;一旦查獲違法違規者,依法限令出境或強制出境,並管制再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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