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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金卡:配偶與子女相關問答part 2

就業金卡:配偶與子女相關問答(圖 / 翻攝自freepik)
就業金卡:配偶與子女相關問答(圖 / 翻攝自freepik)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 /中文編輯群

Q:我的外籍子女在台就學即將成年,該如何延長居留?
A:有以下兩種方式:

I、凡持有效依親外僑居留證且持續就讀經教育主管機關合法立案之5年制專科學校、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外國僑民學校就讀之外籍學生,備齊相關文件向領務局或辦事處申請轉換就學事由之居簽。申請方式請參考:https://www.boca.gov.tw/cp-338-185-35222-1.html 

II、外國人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其父或母為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經許可居留之我國國民、經許可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或經許可居留之香港或澳門居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延期居留:

  1. ★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十年,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2. ★未滿十四歲入國,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3. ★在我國出生,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十年,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
     

外國人申請延期居留者,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及照片一張,向移民署申請:

  1. ★申請書。
  2. ★護照及外僑居留證。
  3. ★親屬關係證明。
  4.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Q:我的配偶和小孩可以申請永居嗎?條件是甚麼?
A:符合下面其中一項條件(擇優)可申請:

  1. ★當金卡人取得永居後,自其取得永居日開始計算,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在台灣連續合法居留3年,平均每年居住183天以上,無須財力證明即可以申請。 
  2. ★外國人在臺合法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並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規定,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 申請永久居留送件須知。

    (中文版)https://reurl.cc/eGnmmx
    (英文版)https://bit.ly/3s5dLA0 

請注意:金卡人和其眷屬非同時申請永居,金卡人取得博士學位者折抵一年永居,但金卡眷屬不得折抵。永居相關規定,請以移民署規定為主,移民署聯絡方式請參考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5388/7181/7184/7193/。 

Q:如果我的眷屬申請居留簽證,需要提供居留地址嗎?
A:依親眷屬申請居留簽證時,「居留地址」欄位為必填項目,若眷屬欲來台依親居留,應已有來台計畫,且居留簽證有1-3個月不等之效期,建議申請居留簽證前尚無在台居留地址者,先預訂飯店或規劃來台住處後再以該地址申請,申請時無須檢附地址證明文件。 

Q:我的配偶可以在臺工作嗎?
A:通常您的配偶必須先找到工作,並由雇主替他們申請工作許可。有關工作之許可規定,請參考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1840E9E4C04A4FE2 

然而,您配偶也可自行申請部分工時之工作許可,薪資或所得報酬得以時薪新臺幣200元以上規範,說明如下: 

  • 外國專業人員配偶從事專門性技術性部分工時工作,請參考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p.aspx?n=77627C0EE4283293&s=79388C7B350E8CE9 
  • 隨同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受聘僱在臺從事華僑或外國人投資或設立事業之部分工時主管工作,請參考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p.aspx?n=0E51E7CC33716968

配偶必須先找到工作,並由雇主替他們申請工作許可(圖 / 翻攝自freepik)

Q:取得永久居留就業金卡持卡人之成年子女在臺工作的規範為何?
A:在臺工作之就業金卡持卡人,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者,其成年子女經內政部移民署認定符合規定的居留天數及資格條件,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在我國從事工作 (詳請參: 外國專業人才成年子女工作: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p.aspx?n=002F646AFF7F5492&s=D6C383FCEBE5343C  

Q:我的陸籍配偶和子女要如何申請延期停留?
A: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停留期限屆滿,得申請延期停留。在停留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可至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停留延期手續,倘無其他待查證事項且文件齊備者,申辦時間需1個工作天。 

延期停留之申請文件如下:

  1. ★延期申請書
  2. ★入出境許可證
  3.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或大陸地區核發效期六個月以上旅行證件(不包含港澳通行證)、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足資明其身分文件影本(驗正本、收影本),僅能延期至證照期屆滿前一個月
  4. ★其他延期事由證明文件
  5. ★延期費新臺幣三百元
  6. ★代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
     

陸籍配偶和子女申請延期停留須知,請參考https://reurl.cc/mR7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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