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外僑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哪幾種?
A:外僑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一般退稅及直撥退稅。
一般退稅係指國稅局受理外僑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後,依一般查核程序核定確有應退稅款時,於退稅支票開妥後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
外僑納稅義務人辦理當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時,可申請採「直撥退税」方式將應退稅款存入指定之存款帳戶,但適用對象限定為外僑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申報受扶養親屬以其外僑統一證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於參與金融資訊服務系統之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開立新臺幣帳戶者為限。
Q:外僑本人無法親自領取退稅支票時,應如何辦理?
A:外僑本人無法親自領取退稅支票時,可填寫「代領退稅授權書」委託他人代領。
如外僑已離境無法兌領該退稅支票,需同時申請取消「禁止背書轉讓」字樣,惟支票需改為劃線。另檢附該外僑護照之簽名影本,以核對「註銷禁止背書轉讓申請書」及「代領退稅授權書」上之簽名。
Q:外僑未劃線退稅支票應向何處兌領?
A:外僑未劃線退稅支票在有效期間內,可憑護照持向指定銀行兌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