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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也可能侵權 刑事局查獲725件仿冒名牌金飾

刑事局查獲多家銀樓涉嫌販售仿冒名牌金飾,共查扣725件相關商品。(圖/envato/jiraist提供 )
刑事局查獲多家銀樓涉嫌販售仿冒名牌金飾,共查扣725件相關商品。(圖/envato/jiraist提供 )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購買金飾時,除了注意金價與重量,商品上的品牌標誌是否合法也不可忽視。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近期展開大規模查緝行動,在宜蘭、臺中、彰化、南投及高雄等地查獲多家銀樓販售仿冒名牌金飾,共查扣725件仿冒精品貴金屬飾品,初估侵害商標權市值超過新臺幣4,300萬元。

警方表示,專案小組接獲情資指出,部分銀樓未經授權販售印有LV、CHANEL、梵克雅寶等知名品牌標誌的金飾商品,經蒐證並由商標權利人確認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今年1月至4月間,警方陸續前往多處銀樓搜索,共查獲22名涉案業者到案說明。

調查發現,部分業者向不明來源的單幫客購入相關商品,除了在實體店面販售,也透過網路平台進行行銷。雖有業者認為商品本身為真金,價格主要依黃金重量計算,不會因品牌標誌而提高價值,但警方指出,商標侵權認定並非以商品價值是否增加為標準,而是看是否未經授權使用他人註冊商標,並可能讓消費者誤認商品與品牌具有授權或合作關係。

刑事局提醒,即使商品材質為真金,只要外觀涉及未授權使用知名品牌商標,仍可能違反商標法。依現行規定,明知為侵害商標權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

警方呼籲業者進貨時務必確認商品來源與授權狀況,民眾選購金飾也應提高警覺,避免因購買來路不明的仿冒商品而影響自身權益,共同維護公平交易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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