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線航班是連假返鄉、旅遊的重要選擇,但機票退票限制常讓消費者感到不安。行政院近日核定修正「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新制將於115年3月9日生效,重點聚焦連假退票規範與不可抗力保障,讓旅客搭機權益更清楚。
對消費者影響最大的是連續假期航班的退票機制。未來三日(含)以上法定連假疏運期間,若機票設有逾期作廢限制,退票費將依退票時間距起飛日長短分級計算,最高不超過票面價30%。此舉希望鼓勵旅客及早確認行程,減少重複訂位,讓釋出的機位能提供給其他有需求的旅客。
若旅客因天災、奔喪或突發疾病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原因無法搭機,只要在起飛前通知售票單位,並於退票時視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即可免收退票費,避免在非自願情況下承擔額外損失。
此外,新規定也明確要求,購買國內線優待票的旅客,在購票及搭機時須出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確保優惠資格不被濫用。消保處提醒,民眾購票前應詳閱退票規定,遇不可抗力情況記得及早聯繫售票單位,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