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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扶助金改制 可與就學補助同時請領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制度調整,符合資格者可獲得就學支持。(圖/iLixe48提供)
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制度調整,符合資格者可獲得就學支持。(圖/iLixe48提供)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失業後收入驟減,子女就學支出往往成為家庭另一項壓力。勞動部調整失業勞工在學子女扶助制度,不再與其他政府就學減免或補助擇一,符合資格者可同時請領。補助金額依子女就讀學制區分,獨力負擔家計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者,還可獲2成加給。

勞動部修正相關實施要點,將原「就學補助」調整為「生活扶助金」,協助失業家庭因應子女在學期間的相關開銷。新制上路後,失業勞工可在原有就學減免或補助之外,再申請生活扶助金。

補助依高中職、大專校院及公私立學校區分,金額從每學期4,000元至2萬6,000元不等;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等條件者,補助再加給2成。

申請對象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須符合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求職登記等相關條件,且申請人於受理截止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子女則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並具正式學籍。

符合資格者可透過線上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身分證號搭配健保卡號申請,紙本申請書亦可索取;115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扶助金受理至10月19日截止。申請及補件、審核結果會以簡訊提醒,相關問題可洽生活扶助金專線02-2500-7259或勞動部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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