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育兒家庭負擔,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自今年1月1日起啟動總經費3.4億元的「愛胎萬計畫」,第1、2胎生育津貼維持每胎2萬元,第3胎起再加碼補助,每增加1名子女多1萬元,讓多寶家庭獲得更實質支持。
家住新社的三寶媽彭小姐目前懷孕5個月,她分享,這一胎產檢可使用孕婦乘車補助搭乘計程車,生產後又能領取第3胎生育津貼加碼,讓家庭在交通與育兒開銷上都減輕不少負擔,也讓她直呼「好孕連連」。
社會局指出,每位孕婦每次懷孕可申請30趟乘車補助,單趟最高補助200元,最高可獲6,000元車資補助。截至去年12月,已有超過5,700位孕媽咪受惠,累計服務人次突破4萬8千次。申請僅需備妥身分證、孕婦健康手冊與產檢收據,即可透過手機線上辦理,核准後立即可使用。
社會局表示,市府持續從生育、養育到教育全程守護家庭。生育津貼採現金發放,新生兒父或母須於新生兒出生前設籍台中市滿180天,且新生兒需於台中市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家長可於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