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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北市通過「電子煙草案」 禁菸場所禁吸食電子煙、加熱菸

台灣新北市通過「電子煙草案」 禁菸場所禁吸食電子煙、加熱菸

電子煙頻傳危害健康甚至致死案件,新北市衛生局擬定「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於30日獲市政會議通過,一旦提交議會審議通過後,未來法定禁菸場所及新北市公告13766處禁菸場所將同步禁止,將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新北市不僅禁菸場域全國第一,也是全國執行菸害防制最嚴格的縣市,近來電子煙逐漸在校園氾濫,希望在議會支持下,營造全市無菸清新環境。

侯友宜強調,電子煙不屬於菸害防制法所定義的「菸品」,且民眾常誤以為電子煙可以幫助戒菸,但其實電子煙甚至比傳統紙菸還毒,且具爆炸危險性。電子煙填充液五顏六色,誆稱具有水果、咖啡、香氣等多種潮口味,容易讓學子誤以為是在追求流行,在不知不覺中成癮,簡直就是糖衣砲彈。

新北市很多政策走在全國最前線,不僅禁菸場域是全國第一,也是全國執行菸害防制最嚴格的縣市,希望透過自治條例立法,健全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措施,維護兒童、青少年及國民健康。

衛生局長陳潤秋表示,最近國外有多篇新聞報導,美國傳出千餘件疑因吸電子煙導致肺部疾病的案例,還導致數十人死亡。因此,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已呼籲民眾不要吸食電子煙。另加熱式菸具亦含有尼古丁和其他致癌物質,對身體危害甚鉅。

 

為弭補現行法令不足,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計11條,明定本市禁菸場所全面禁止吸用、聞嗅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並針對供應未滿18歲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可供其使用之物品等菸害防制法未規定事項訂定罰則。未來法定禁菸場所及新北市公告13,766處禁菸場所,將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

自治條例明定規範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應接受戒菸教育,否則處新臺幣2千到1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任何人不得提供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零組件、可供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使用之物品給未滿18歲者,違者罰鍰1到5萬元。另在禁菸場所也禁止吸用、聞嗅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罰鍰2千到1萬元。

 

新聞來源:台灣英文新聞

(照片來源:新北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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