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的配偶和小孩可以申請永居嗎?條件是甚麼?
A:符合下面其中一項條件(擇優)申請:
★當金卡人取得永居後,自其取得永居日開始計算,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在台灣連續合法居留3年,平均每年居住183天以上,即可以申請,無須財力證明。
★外國人在臺合法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並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規定,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 
請參考 請參考移民署 申請永久居留送件須知 。 
Q:金卡會自動轉成永久居留嗎?
A:不會,你必須要自行提出申請。 
Q:我在持有金卡前,已經持有外僑居留證在台居留一段期間,該期間可以併入永居的3年計算嗎?
A:永居的3年計算期間,須均以金卡身分在台居留。 如果您原本持有的外僑居留證,其居留事由符合入 《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 規定,可以跟金卡身分合併計算,但兩項加總需要滿5年才可以申請永居,例如:3年外國專業人才ARC加2年就業金卡。 
Q:若我在金卡核准後才入境台灣,請問會影響申請永居的起算日嗎?
A:不會影響。金卡的永居起算日為卡片上記載的發卡日,而非領卡日。只要您的金卡3年均有效且連續居住3年,平均每年居住日數在183日以上,並符合其他申請要件時,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 
Q:特定專業人才居留身分是否可以併入金卡計算?
A:可以。特專+金卡居連續留滿3年亦可以提出永居申請。 
Q:就業金卡轉永居申請應該要多久前提出?
A:您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三年,平均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期間屆滿後,須於二年內申請永久居留。相關說明請參考 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送件須知-誰可以辦 。 
若您在符合規定的2年期間內未能申請永久居留,則申請時間會從延期金卡後的時間重新計算。例如,您在2020年取得金卡,2023年滿3年,但2023年至2025年這2年期間未提出永久居留的申請,同時,您的金卡從2023年延期到2026年,則2026年金卡到期之後的2年內才可再提出永久居留申請。 
Q:我在台灣取得的學歷可以折抵申請永居的居留年限嗎?
A:金卡人可憑台灣核發的博士學位證書,折抵1年居留日年限。也就是說,如果有台灣博士學位的金卡人,最快在台居留2年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請。
陪伴身心障礙兒完成夢想,與志工組成一支「得勝者棒球聯盟」,美傳教士威樂義獲永久居留證(圖 / 翻攝自工商時報移民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