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余姓女子去年從中國深圳郵寄含有豬肉加工製品的「叉燒雞仔餅」回台灣,因包裹入境時未依法申請檢疫,遭主管機關開出新台幣五萬元罰單。由於余女遲遲未繳納罰款,案件被移交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強制執行,最終導致其名下銀行存款遭到查扣凍結,余女才於本月主動繳清全額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指出,余女於去年六月在深圳購買了重約0.28公斤的「叉燒雞仔餅」並請店家代為寄送。該包裹在海關開箱檢查時,被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認定含有未申報檢疫的豬肉製品,因此依法裁處。在余女拒繳罰款後,士林分署立即啟動財產調查程序,並於今年十一月查扣了她的銀行存款。
士林分署藉此案例提醒公眾,目前非洲豬瘟疫情風險仍然存在,無論是透過攜帶、託運或郵寄方式將含有豬肉製品的物品(包括伴手禮)輸入台灣,只要未依法申請檢疫,即構成嚴重違規。若民眾遭裁罰後仍未在期限內繳納罰款,行政執行分署將可依《行政執行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後果包括查扣銀行存款或其他財產、限制出境,甚至可能面臨拘提管收,其麻煩程度遠超過罰鍰本身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