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透過直接聘僱(直聘)制度引進看護移工的家庭在面對服務態度不佳時,卻難以終止契約的問題,台灣的雇主協會於2025年11月25日呼籲政府應盡快建立看護不適任的快速解約機制。此呼籲源於一名王姓雇主案例,該家庭聘僱中風母親的看護移工,因態度惡劣、疏於照護(例如讓病患久候飲水),雇主雖在10月初申請廢聘,但至今仍無法解除契約。
個案雇主王太太指出,現行制度難以處理情節不嚴重或證據難以蒐集的狀況。只要移工沒有造成「家屬受傷或死亡等嚴重後果」,即使態度不好、給病患臉色看,甚至讓病患長時間被晾在一邊,只要不構成健康問題或違反法律,就難以被認定為失職。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批評,直聘制度在移工與雇主兩者間僅扮演媒合角色,一旦發生問題,雇主往往求助無門,無法獲得有效解決。
對此,勞動部回應指出,雇主若有照護需求,可優先利用國內長照資源,引進移工則可選擇委託仲介、自行辦理或尋求直聘中心協助。至於涉及爭議的個案,勞動部將依據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的認定結果,若移工確有違反《老人福利法》等契約規定中應盡的照護義務屬實者,將依法廢止其工作許可並限期要求移工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