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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外籍人才工作保障升級 可享失業與育嬰給付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增第25條規定,已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施行(圖/行政院提供)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增第25條規定,已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施行(圖/行政院提供)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對許多選擇在台灣長期發展的外籍專業人才來說,穩定的工作制度與生活保障,是留台的重要考量。隨著相關制度上路,已取得永久居留身分的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如今也能依法參加就業保險。未來若遇到非自願離職、育嬰留職停薪等情況,在符合條件下可申請相關給付,讓在台工作與生活多一層支持。

這項措施源自《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增第25條規定,已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施行。適用對象為受僱在台工作,且已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讓長期在台深耕的國際人才,享有更完整的勞動保障。

依現行制度,就業保險提供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支持,也兼顧職涯轉換與家庭照顧需求。符合資格者,可申請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及失業期間眷屬健保費補助等5項保障。對需要暫時轉換跑道、面臨家庭照顧需求的外籍專業人士而言,有助減輕經濟壓力,也提升在台發展的安心感。

勞動部提醒,符合資格的外籍專業人才可主動向任職單位確認是否已完成加保程序。辦理時,須檢附永久居留證影本,以及符合專業人才資格的工作證明或聲明文件,並由雇主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報,以確保後續請領權益。

不過,若未來永久居留資格遭內政部移民署撤銷或廢止,也將失去相關給付資格。勞動部表示,相關加退保與請領條件,可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官網進一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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