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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金卡:配偶與子女相關問答part 1

就業金卡:配偶與子女相關問答(圖 / 翻攝freepik)
就業金卡:配偶與子女相關問答(圖 / 翻攝freepik)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Q:我已申請就業金卡,我的外籍配偶及子女如何申請來臺居留?
A:
你的配偶和子女可以免簽證來臺,或是直接在我國駐外館處申請 依親停留 或居留簽證( 配偶居留簽證 、 子女居留簽證 )來臺,入境後至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 外僑居留證 ,檢附文件如下:

  1. ★申請人護照正、影本。
  2.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持居留簽證入境者免附)
  3. ★6個月內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
  4. ★依親對象的就業金卡正、影本
  5. ★證件費:外僑居留證費用每年新臺幣1,000元,但持免簽及停留簽證入國申請者,外加新臺幣2,200元。
  6. ★申請書。
  7. ★申請人如無法到場,應附 委託書 。
  8. ★出生地為大陸地區且原具其身分者,除應檢具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文件外,另應檢具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1)經海基會驗證之未設籍證明書正本。(2)經海基會驗證之註銷大陸戶籍公證書正本。(3)經我國駐外館辦事處驗證足茲證明喪失大陸地區 人民身分之證明文件。(4)其他足茲證明喪失大陸地區人民身分之證明文件。
  9. ★現居地址證明文件。 

相關連結

  1. 依親停留:https://www.boca.gov.tw/cp-335-161-7ab90-1.html
  2. 配偶居留簽證:https://www.boca.gov.tw/cp-338-183-05f05-1.html
  3. 子女居留簽證:https://www.boca.gov.tw/cp-338-184-54aca-1.html
  4. 外僑居留證:https://reurl.cc/5DV2rz
  5. 委託書:https://reurl.cc/qno1my

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依親親屬)線上申辦(圖 / 翻攝自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網站)

Q:我已申請就業金卡,我的同性配偶如何申請依親居留?
A:
若您的同性配偶欲申請依親居留,可先以免簽證或簽證方式進入台灣,然後前往移民署辦理相關依親居留手續。 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46條,「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若一方來自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但另一方來自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則無法透過依親方式居留。目前承認同婚的國家列表,請參考附檔承認同婚的國家。 

辦理同性配偶依親居留所需文件:

  1. ★申請人的護照(正本及影本)
  2. ★列印入境章護照頁(此次免簽入境者)
  3. ★依親對象的就業金卡(正本及影本)
  4. ★結婚證書(正本及影本,外國結婚證書需翻譯成中文並經駐外館處驗證後帶至台灣)
  5. ★兩吋白底照片一張(如身分證照片)
  6. ★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
  7. ★如委託他人辦理,則需填寫委託書 

費用:
★居留證費用為每年1,000元
★若以免簽證方式來台,需支付審查費用2,200元 

提醒:
申請居留期間,申請人需在台灣境內,辦理時間需約10個工作天。

  1. 相關居留說明:https://reurl.cc/eGnmEx
  2. 相關法條:https://reurl.cc/xpoEGL
  3. 承認同婚的國家:https://reurl.cc/74n3yD 

Q:我已申請延期就業金卡,我的外籍配偶及子女如何申請延期居留?
A:你的配偶和子女居留期限屆滿前,原居留原因仍存在,可申請居留延期。有以下兩種作法:

作法一:配偶和子女的依親居留證可先以原金卡至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延期居留或至 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依親親屬) 線上申辦。金卡延期完成後,再將配偶和子女的居留證申請延期一至三年效期,並按效期支付相應費用。

作法二:若金卡持卡人在台工作,可由公司向勞發署為金卡人申請工作許可函,取得後再向移民署申請一般外僑居留證,並以此居留證申請延期依親居留證。等待金卡延期完成後,原外僑居留證將自動註銷,而依親居留證則無需調整。 

延期依親居留證所需文件:

  1. ★外僑居留證
  2. ★護照正本
  3. ★申請居留目的之證明文件(如依親相關證明)
  4. ★一張彩色照片(同身分證照片規格)
  5. ★證件費 (依效期決定費用)
  6. ★現居住地證明,如租賃契約或屋主同意借住證明等
  7. ★申請人如無法到場,應附 委託書 

相關連結

  1. 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依親親屬):https://reurl.cc/eGnm9K
  2. 委託書:https://reurl.cc/qno1my
  3. 延期依親居留申請須知:https://reurl.cc/eGnmEx
  4. 相關法規請參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3條:https://reurl.cc/M69kAk
     

Q:我的陸籍配偶和子女要如何申請來臺停留?
A:
金卡持卡人的陸籍配偶和子女可申請隨行團聚,但根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隨行團聚屬停留許可,無法轉居留證。隨行團聚申請方式請參考移民署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送件須知-隨行團聚》 或洽詢移民署陸務科+886(2)-23889393分機2692。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https://reurl.cc/46q3yD
  2.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送件須知-隨行團聚:https://reurl.cc/d19xVy 

Q:我的子女在台灣出生,該如何為他申請居留證?
A:
若您或您的配偶持有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且雙方均非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您可在孩子出生之翌日起30日內,備妥下列文件至居留地之本署服務站辦理外僑居留證:

  1. ★新生兒之出生證明
  2. ★2吋彩色照片1張
  3. ★父或母之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
  4. ★證件規費 

在子女取得護照後,再至移民署辦理護照號碼異動登記。 新生兒取得外僑居留證後可申請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辦理資訊請參考 「在臺灣地區出生之外國籍新生嬰兒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之說明;或撥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30-598洽詢。 

  • 在臺灣地區出生之外國籍新生嬰兒參加全民健康保險:https://reurl.cc/oVpx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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