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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出國買伴手禮 攜帶食品回國規定一次看

食藥署提醒,旅客攜帶食品入境,務必遵守「限量、自用、不販售」三大原則(圖/wikiwand.com提供)
食藥署提醒,旅客攜帶食品入境,務必遵守「限量、自用、不販售」三大原則(圖/wikiwand.com提供)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春節連假期間,不少民眾安排海外旅遊,也習慣在返國前採買當地特色食品作為伴手禮。不過,哪些食品能帶、能帶多少,其實有明確規定。為避免回國時因不熟悉法規而受罰,食藥署提醒,旅客攜帶食品入境,務必遵守「限量、自用、不販售」三大原則,才能讓旅程畫下安心句點。

在選購前先做功課,是降低風險的重要一步。食藥署建議,民眾可在出國採購食品前,先至「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查詢「國外消費紅綠燈」資訊,了解各國食品安全狀況,作為選購時的參考依據,避免購買到潛藏風險的產品。

攜帶數量方面,自用食品有清楚上限。一般食品總價值須在 1,000 美元以下,且重量不得超過 6 公斤;錠狀或膠囊狀食品,每一種最多 12 瓶(盒、罐、包、袋),所有品項合計不得超過 36 瓶,並須維持原包裝。若超過規定,可能在入境時遭攔查或被沒收。

此外,旅客常忽略的是「僅供自用、不得轉售」的規定。食藥署指出,旅客攜帶回國且未經正式輸入查驗的食品,只限個人食用,不論是實體轉賣,或透過電商平台、社群媒體販售,都屬違規行為,依法可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最高 300 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提醒,返國前事先了解並遵守相關規定,不僅能避免受罰,也有助於確保食品安全。春節出遊多一分留意,伴手禮才能安心帶回家,讓旅程與年節祝福都更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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