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依據藥品安全性將藥品分成三級:處方藥、指示藥及成藥。處方藥須經醫師開立處方並由藥事人員親自調劑交付;指示藥及成藥屬非經醫師處方用藥,民眾可於合法之實體藥局、藥粧店通路購買。指示藥藥效溫和,民眾需在醫師、藥師及藥劑生指示下購買使用,並於使用前仔細閱讀產品所附之說明書及仿單;成藥所含成分之藥理作用緩和,不須醫藥專業人員指示,民眾即可自行依藥品標示之適應症及用法用量使用。
民眾至藥粧店購買藥品,應經醫師、藥師等專業醫療人員親自給予用藥諮詢。若於藥局或藥粧店等場所現場發現懸掛「藥師不在場」等相關標示,切勿逕行拿取藥品結帳服用。消費者若對藥品標示有所疑慮,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是否為合法產品,身體倘有不適或有醫療需求,均應先行就醫,以免耽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