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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詐騙潮!假買家騙賣家新招曝光,小心螢幕分享陷阱!

近期發現假買家騙賣家,結合「分享螢幕」導致民眾財物損失。(圖/翻攝自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
近期發現假買家騙賣家,結合「分享螢幕」導致民眾財物損失。(圖/翻攝自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網路購物成為民眾日常,近期假買家騙賣家案件數高居不下,根據警政署打詐儀錶板數據指出,假買家騙賣家詐騙案類常在前5名,近期更發現結合「分享螢幕」導致民眾財物損失,在年關將近網路購物活躍期間,民眾不可不慎。

北部地區一名年約20多歲陳姓男子,目前待業偶爾透過臉書賣貨。於113年12月底利用臉書社團刊登販賣筆記型電腦記憶體(新臺幣1,000元,單位以下同),王姓女子主動私訊陳男,表示有意透過黑貓宅急便(下稱貨運公司)購買,惟陳男未使用過該貨運公司,故王女請陳男先連絡Line客服填寫託運條例認證,意即黑貓宅急便具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等到王女收到貨,款項才會提撥給陳男,保障雙方權益。假買家會以無法下單為由,要求連絡Line客服填寫託運條例認證。(圖/翻攝自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

陳男轉聯繫客服林專員,由林專員指示陳男開啟螢幕分享操作網路銀行進行「託運認證」(即匯款的動作),陳男第一次成功匯款3萬元,第二次操作因為起疑,最後確認匯款並沒有點選,惟仍匯款成功4萬元,原來是對方利用螢幕分享得知網銀帳號密碼及OTP碼,林專員還一再表示認證完成會將全部款項返還到原帳戶,過了一天,陳男再詢問,林專員又表示要等數據整合後才會將錢轉回銀行,驚覺遭詐即前往派出所報案。

東部另一名30多歲林姓女金融從業人員,透過臉書販售家中幼童商品,吳姓女子私訊後表示有意透過7-11賣貨便進行交易。林女請吳女填寫寄送的資料,豈料吳女表示無法完成訂購,並主動提供7-11放心購條款連結(本案為偽冒連結),且另須聯繫李專員,李專員向林女表示賣家需開通金流服務實名制驗證,才能解決買家下單問題。
假買家提供7-11放心購條款連結(本案為偽冒連結),要求賣家需開通金流服務實名制驗證。(圖/翻攝自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

接著李專員透過Line來電要求林女開啟螢幕分享,同時操作網路郵局APP匯款近2萬元完成驗證,操作後隨即收到訊息驗證碼,林女起疑不願再點選確認匯款,沒想到對方得知林女驗證碼,該款項仍遭對方領取,故前往派出所報案。

刑事警察局提醒,假買家會以無法下單為由,稱須先「託運認證」、「實名認證」、「開通金流服務」等3大話術誘騙賣家,進而透過通訊軟體分享螢幕功能,騙取民眾帳號密碼及驗證碼,進而盜取銀行帳戶或是盜刷信用卡。呼籲民眾對於網路購物務必透過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的購物平台,或是透過當面交易以降低被害風險,若有相關疑問可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多加詢問,避免受騙造成金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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