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本土病例連續4日皆飆破百例,因此許多民眾關心如果家人確診,在尚未安排住院前,該如何照顧病患並保護好自己?疾管署也公布「照顧守則」。同時提醒民眾,照顧者最重要的是自保,並做好自我健康監測,且由於曾與確診者接觸,照顧者在結束照顧工作後,必須自我居家隔離14天。
- 照顧病患
1.提供確診病患生活所需,並視醫囑提醒服用藥物。
2.大多數病患為輕症,休息數天後症狀即可恢復,請等候衛生單位通知。
3.若病患出現以下症狀,請立即撥打119、1922或聯繫衛生局: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 保護自己
1.若您本身是COVID-19重症高風險族群,例如65歲以上長者、免疫力低下等,請不要直接照顧確診病患。
2.盡量避免與確診病患直接接觸。
3.確診者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並盡量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
4.若不得已需共用空間,請開窗確保空氣流通,並於共用衛浴設備後,使用漂白水或酒精消毒。
5.禁止訪客。
6.確診者使用過的餐具以洗潔劑清洗,清洗時佩戴手套。
7.照顧者若要進入確診病患房間,雙方均須配戴口罩;確診病患若離開個人房間,或身邊有其他家人時,雙方均須配戴口罩。
8.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確診者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 健康監測
1.照顧者如果是確診者之同住家人,不得外出。
2.照顧者需注意自己的健康狀況,監測是否出現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狀。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請立即撥打119、1922或聯繫衛生局。
3.照顧結束後,須自最後一次與確診病患接觸日起居家隔離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