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近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升級警戒標準,文化部近日公布藝文事業營運損失補助專案,線上申請系統正式啟用。「藝文團隊或個人工作室」在5月11日至6月8日間,所舉辦的「展演」及「映演」活動,因受防疫措施影響的損失,都可以進行申請。
文化部表示,只要是在台灣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是負責人具台灣國籍的商號(個人工作室),於2021年5月11日起至6月8日所辦理的「展演」、「映演」活動,因受防疫措施升級而取消、延期或縮減席次,造成的營運成本及票房損失,都可申請補助,補助最高額度以250萬元為上限。但申請者遇有重大特殊或緊急情況,經審查小組及文化部審認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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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指出,申請雖可採線上、郵寄或親送等3種方式。但為防疫考量,且審查將採「先到先審」方式,文化部鼓勵優先採用線上申請方式,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6月17日23時59分止。線上申辦至《文化部藝文事業營運損失補助線上申請專區》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