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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有條件開放8000名外籍移工 改善營造業缺工問題

內政部為改善營造業缺工,同意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移工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內政部為改善營造業缺工,同意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移工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葉 昕

內政部營建署自8月1日起,受理「營造業申請引進移工雇主資格認定」申請,同意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移工,首波預計開放8000個名額,約有1900家營造業者可受惠,並會視申請狀況增加至1.5萬元,8月的申請審核案也預計在9月底前完成,並在官方網站公布合格名單。

內政部部長表示,為改善營造業缺工現象,同時兼顧台灣勞工的就業權利,將採取有條件地開放營造業申請移工資格。圖/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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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部長表示,為改善營造業缺工現象,同時兼顧台灣勞工的就業權利,將採取有條件地開放營造業申請移工資格,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以及土木包工業,並符合三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法定資本額10倍,在申請時也必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聘僱一定人數的台灣勞工。

受理申請管道分為郵寄與現場收件兩種,每梯次採每月統一審查方式進行,並提醒業者注意,承攬業績的認定是以申請當日,回推前三年為限,如果營造業者承攬契約,屬於勞務或財務性質的案件,因為非屬於營繕工程範圍,則無法納入計算。

期望透過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移工,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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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關於申請移工核配人數計算方式,是依據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參加勞工保險的平均人數進行計算,以申請當月回推前2個月的前1年,以12個月僱用本國勞工平均人數來進行計算,若台灣勞工的平均人數為46人,其核配比例為30%,可以申請移工人數為13人。

雇主如果對移工申請資格認定等有其他相關疑問,可以撥打諮詢專線(049)2316-035,相關的申請規定、申請表單、填寫範例及Q&A等,可至營建署網站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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