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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接觸「確診者」?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推「10大因應守則」

擔心接觸「確診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推「10大因應守則」。 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擔心接觸「確診者」,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推「10大因應守則」。 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高銘佐

 台灣本土疫情自5月11日開始大爆發,連續4天確診人數都超過雙位數以上,5月16日更新增史無前例的206例確診個案,還有1例境外移入。許多民眾因此擔心,如果自己有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該怎麼辦?以下是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因應守則。

  • 我有接觸到COVID-19確診個案,該怎麼辦?

1.如果您與確診個案於症狀發生前三天至隔離前有密切接觸?(如共同用餐、共同居住或曾有面對面15分鐘以上的接觸),請先留在家中自我隔離,等候衛生單位通知,除非有立即就醫需求,請不要離開住所。

2.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3.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特別是長者、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

4.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使用肥皂水洗手,或使用酒精)。

5.觀察自己是否出現COVID-19的相關症狀,如:發燒、流鼻水、咳嗽、喉嚨痛、倦怠、肌肉痠痛、頭痛、腹瀉、嗅覺或味覺異常、呼吸急促等。

6.若出現以下症狀時,請立即聯絡119、衛生局或撥打1922: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7.請依指示就醫或前往篩檢,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8.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不要家人和共餐或共用物品。

9.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10.如果您不是密切接觸者,則僅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4天,如有疑症狀,請佩戴口罩後就醫評估,並告知可能的接觸史。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呼籲全民做好防疫工作。同時提醒,若出現以下症狀: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請立即撥打119或衛生局以及1922防疫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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