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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呼籲民眾 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

食藥署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  圖/取自pixabay
食藥署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 圖/取自pixabay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蕭惟仁

國人時常在出國旅遊時或在網路上購買保健食品。食藥署提醒民眾,切勿購買及食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療效的產品,尤其是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此外,也勿將並且勿將藥品當成伴手禮或商品,送給親友及轉賣給他人,以免藥品含有禁藥成分而危害他人健康甚至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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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呼籲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圖/翻攝自食藥署臉書

食藥署表示,海關日前攔截到國人至日本旅遊時常常購買的日本緩瀉藥快遞包裹,但內容物為綠白色膠囊,與原品粉紅藥粒不符,經食藥署化驗竟含有Sibutramine(西布曲明)及phenolphthalein(酚酞)成分,含該成分之藥品許可證早已被食藥署廢止,Sibutramine是過去知名減肥藥物「諾美婷」的成分,可能引發心悸、心律不整、心跳停止甚至死亡等副作用。phenolphthalein則是能促進排便的瀉藥,長期使用可能造成腹痛、電解質不平衡,且有致癌疑慮。

此外,食藥署提醒民眾,自國外帶回的藥品不可公開陳列販售,以免觸法,因凡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之偽禁藥,可依藥事法第82條,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未經核准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藥事法第83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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