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為了防止錯失任何消息的可能性,民眾時常轉發各單位的新聞及消息,確保周遭親朋好友能在第一時間接收到最新消息。然而各式各樣的訊息中,偶有藏著假消息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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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一名越南新住民透過網路直播,散佈關於新冠肺炎的錯誤消息,警方循線找到該新住民依法送辦,並且將影片下架,防止更多民眾誤信虛假的事實。警方呼籲接收到消息前應先查證,勿散佈或協助轉發假消息,以免製造眾人不必要的恐慌。
散播有關新冠肺炎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圖/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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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新冠肺炎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接收到消息前應先查證來源及內容是否屬實,政府亦設有澄清平台,包含衛福部、疾管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亦能透過第三方訊息查證平台瞭解,如TFC台灣事實查核中心、Line訊息查證、蘭姆酒吐司、MyG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