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全球新聞網】農曆春節年因疫情,內政部移民署推出的「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專案」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專案將延長實施,呼籲外來人士盡速接種疫苗。
一、 實施對象: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含受收容人及自行到案者、受收容替代處分人、其他尚未經查處到案對象)。
二、 實施方式:
(一) 不收費(公費施打疫苗)。
(二) 不通報(執行施打疫苗之醫療院所不通報警政或移民等治安機關執行查處)。
(三) 不作為查處之依據(移民署就接種資料,不作為查處之依據)。
(四) 不管制(如自行到案者,完成接種第1劑COVID-19疫苗,於雙邊國際航班【恢復】定期運行起6個月內離境,免除禁止入國【不予許可】期間)。
延伸閱讀:移民署推動「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專案」
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專案公告。(圖/移民署提供)
三、 實施期間:自2021年12月3日起實施,專案結束日期,另行公告。
四、 實施地點:
(一) 接種對象為受收容人,接種疫苗地點於本署大型收容所。
(二) 接種對象為自行到案、受收容替代處分、其他尚未經查處到案對象,接種疫苗地點由疾管署指定之各直轄市、縣(市)接種疫苗特約醫療院所專案門診,或其他指定外展處所(如宗教場所、非政府組織提供之場地等)。
延伸閱讀:移民署關懷新竹校園外籍學生 宣導防範非洲豬瘟、居留法令
五、 宣導內容:
(一) 如果你(妳)是失聯移工或其他逾期停留、居留者,我們鼓勵你(妳)即日起趕快洽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中國回教協會、中華民國社區永續發展協會等民間社團組織,進行「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登記」,之後請依通知的時間,攜帶護照、居留證及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到各直轄市、縣(市)指定特約醫療院所專案門診或其他指定處所施打疫苗。
(二) 你(妳)不會因為登記接種疫苗而被查處,醫療院所也不會通報警政或其他治安機關執行查處,且接種疫苗不會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