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環保署近日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2022年7月1日起,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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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顧客自備環保杯享5元以上優惠。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另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等四大連鎖業者,還須提供自備環保杯的消費者5元以上優惠,是十年來首度調升。
另外也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少5%門市免費提供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且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至少須達15%,未達目標時,業者須提報減量精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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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宣布明年7月1日起禁止保麗龍杯。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環保署表示,國際上為減少塑膠衍生的環境汙染,聯合國2019年環境大會有170國共同承諾,將採取措施以2030年前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歐盟規劃2021年禁用已有適合替代品的一次用塑膠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