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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注意!台灣保障外籍看護工權益 5月1日起納職災保險

台灣保障外籍看護工權益。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台灣保障外籍看護工權益。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高銘佐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 為加強保障勞工權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1日將上路,除了受雇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全數納保,也要求22餘萬家庭看護工應全面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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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要求全台22餘萬家庭看護工應全面納保。 圖/勞保局提供勞保局要求全台22餘萬家庭看護工應全面納保。 圖/勞保局提供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表示,因應5月1日將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擬新增20萬餘名家庭看護工納保,將與發展署勾稽資料,再寄發給20萬餘個雇主;雇主約於8月25日前收到首次繳款單。依最新職災費率計算,家庭看護工的職業災害費率是0.18%,因此1季約繳交1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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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保障外籍看護工權益。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台灣保障外籍看護工權益。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黃錦儀提及,考量到家庭看護工與幫傭與受雇事業單位勞工的工作型態、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都不同,而且不易釐清,要求雇主備置災保法所提的出勤工作紀錄或薪資帳冊,有窒礙難行之處,因此家庭類移工雇主可以用聘雇許可函、勞動契約書及薪資明細表替代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

此外,在勞動力發展署規劃的「一站式服務」上路前,勞保局將按月與發展署勾稽相關資料,逕行替家庭看護移工及家庭幫傭的雇主成立投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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