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政府部會培訓新住民成為通譯人員,但各部會制度與做法卻沒有統一和完善,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內政部已經開始研擬試辦計畫,來精進通譯制度,包括強化司法、公共事務、以及外語諮詢通譯人員等。
針對新住民在台通譯制度,有立委指出,司法院的通譯人員上課培訓時數為22小時,通過後可保有兩年資格,而不管服務時數多少,通譯一次收入為新台幣500元,內政部警政署培訓時數則為8小時,此外像是嘉義市衛生局的通譯,只需培訓4小時就能到醫療機關做服務,相較之下時數較短,可能不足以學習醫療專業相關名詞。
精進通譯制度,包括強化司法、公共事務、以及外語諮詢通譯人員等。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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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費用部分也較為不明確,有單次新台幣500元,或是每小時新台幣300元,而且通譯人員目前尚未享有勞健保的保障,為此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目前已經與新住民事務會報開會討論,將通譯制度的精進作法上報行政院,包括先選定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等6國語言,針對司法、公共事務、以及外語諮詢三個面向,進行通譯人員強化訓練。
培訓課程時數初步規劃為基礎6小時、專業8小時,實習與認證制度也將研擬作法,此外也會提升通譯工作的費用,以公共事務通譯為例,前兩個小時給予新台幣1000元、第三個小時後則每小時新台幣500元,對於各部會需求不一的問題也會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