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到台灣網路購物持續蓬勃發展,並且產生非常可觀的幾萬公噸包裝廢棄物,所以為增進環保、減少廢棄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從7月1日起實施「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加強台灣網路購物包裝管理方式。
環保署實施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新制度。圖/環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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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新制度規範,網路零售業的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材必須有90%以上回收紙含量、塑膠包材含有25%以上再生材料,另外對於中型及大型業者,在商品包裝重量比值方面,也必須符合分級規定。
其中,資本額1億5000萬以上或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的大型業者,還需要每年提供減量目標和成果報告等相關規定。
針對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期望能達到環保永續發展。圖/環保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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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業者在販售商品時還繼續使用PVC包材,將會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若商品包裝重量比值與包裝減量不符合規定,則會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未在期限之內改善,會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過於重大的話,可能面臨停工或停業處分。
環保署也藉此呼籲民眾和業者,從網路購物開始響應環保,節約自然資源,增進環境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