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宣布,全國第二級疫情警戒維持至10月18日,休閒娛樂場所、宗教活動及餐飲業的防疫規範10月5日起可放寬,包括餐廳內用不限隔板或1.5公尺間距。此外,農林漁牧工作於空曠處,如田間、漁塭、山林等工作「無須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並應與他人均保持社交距離。而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也無須戴口罩,同樣應與他人均保持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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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餐飲、戶外口罩規範放寬。 圖/指揮中心提供
一、符合防疫管理規定得開放,請遵循相關規範或指引:
1.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自助式KTV及電話亭式KTV)、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
2.宗教祭祀:(1)有條件開放進香團、餐會活動。(2)宗教祭祀場所入座,不限梅花座。(3)餐飲:內用不限隔板或1.5公尺間距;宴席開放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放寬桌菜、自助式餐廳取菜方式。
4.超商:茶葉蛋、關東煮等熟食不限由工作人員服務方式販售。
5.電視主播製播新聞如能與其他工作人員均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得於正式拍攝時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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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戴口罩規定放寬。 圖/指揮中心提供
二、10月5日起,開放以下情形者,可戶外免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無須戴口罩,惟應隨身攜帶口罩,並應與他人均保持社交距離。
2.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無須戴口罩,惟應隨身攜帶口罩,並應與他人均保持社交距離。
3.上述情形如有人潮聚集或與他人共同工作、活動等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仍應戴口罩。
4.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三、仍須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指揮中心提醒,除上述例外情形外,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仍應執行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亦維持原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