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也就是說未來父母雙方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此法令通過後,勞動部根據過往數據統計,平均每年約有1萬4千人受惠,金額為平均每人每月為2萬114元,平均請領約5個月,總計1人可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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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每人領10萬元。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本次修法重點,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目的,是考量為提供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部分所得損失補助,並穩定就業,基於照顧子女為雙親共同責任,為讓津貼申請方式更切合被保險人實際需求,刪除父母同為被保險人,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規定。日後不分行業別,夫妻均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根據三讀條文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6個月,若為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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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同樣三讀修正通過軍人保險相關條例。 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此外,立法院會同樣三讀修正通過軍人保險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規定,以及志願士兵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