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衡量醫療機構住院病人及民眾探病需求,除原先已開放探病醫院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探病外,也公布最新「醫院因應疫情應變措施」,即起有條件開放醫院之慢性病房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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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醫院探病相關規定。 圖/指揮中心提供
- 民眾至上述病房單位或符合條件情形之探病注意事項不變,說明如下:
1.探病者須不具新冠肺炎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
2.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3.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若「完成完整新冠肺炎疫苗接(已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不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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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提醒訪客仍須遵守各醫院規範。 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探病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