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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一次用飲料杯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圖 / 翻攝自環境部官網)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圖 / 翻攝自環境部官網)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自111年7月1日起,台灣實施「一次性飲料杯限制使用政策」,旨在減少一次性飲料杯的使用。透過自備飲料杯可享5元優惠,以及連鎖速食店和便利商店提供的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已成功減少17%的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有約7.9億個塑膠一次性飲料杯改以其他材質、民眾自備或借用循環杯替代。截至目前,全台21縣市已不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並預計於113年9月全國全面禁用。 

根據統計,112年度連鎖便利商店及速食店共有15家品牌(其中7家便利商店和8家速食店),實際提供1,763家門市,占總門市數12%,並提供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次數達1.6億杯次,自備率提升2.8倍,顯示政策成功引導習慣改變。 

資源循環署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涵蓋循環杯材質與標示、借用與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及服務標準等6大面向。業者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112年度所有業者檢測報告皆合格,確保循環杯使用安全。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圖 / 翻攝自環境部官網)

未來,資源循環署計劃擴大循環杯租借體系,並考慮在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讓更多民眾體驗並習慣使用循環杯。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再次呼籲,購買飲料時儘量自備環保杯,若忘帶也可借用循環杯,既可減少垃圾產生,亦可享受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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