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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購買藥妝產品要注意 買太多轉售恐遭罰200萬元

自海外攜帶入境的藥品、醫材、特定用途化妝品,除有數量限制外,也不可轉售  圖/取自freepik
自海外攜帶入境的藥品、醫材、特定用途化妝品,除有數量限制外,也不可轉售 圖/取自freepik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編輯/蕭惟仁

目前正是暑期旅遊旺季,許多民眾出國旅遊都會購買藥品以及特定用途化妝品帶回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提醒,藥品、醫材、特定用途化妝品等都有攜帶入境的數量限制,且只可自用,不得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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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品數量限制。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民眾攜帶入境的藥品仍以非處方藥為主,以維他命、眼藥水最多,像是民眾所喜愛的合力他命維生素,其含量已經不是保健食品,是列為藥品。

至於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居家用牙齒美白劑等特定用途化粧品,限量為每種最多攜帶12瓶,合計以不超過36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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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入境攜帶特定用途化妝品數量限制。圖/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食藥署說明2種常見違規情境,一是國外攜帶食品回國後販售,二是網路上購買國外進口食品後再轉賣;食藥署統計,2021年至2022年共裁處474件,裁罰金額達871萬元,其中金額最高的案例是民眾在網路上販售國外代購的維生素、膠原蛋白錠等保健食品,且同時以多身分於不同網站販售,屬於多次違規行為,遭開罰18萬元。

無論是購買藥品、醫材、特定用途化妝品,僅能自用不能轉賣,若是販售是藥品、醫材,可處3萬至200萬罰鍰,若販套定用途售化妝品,可處1萬至10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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