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15日表示,針對需居家檢疫卻失聯的3名香港籍遊客,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各裁處新台幣7萬元罰鍰,昨天(14日) 開立裁處書後,3人隨即移送檢疫場所安置。
引述衛生局今天說,這3人2月8日從香港入境,依規定需居家檢疫14天。居家檢疫時間從3人入境隔天至22日止,23日解除。
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昨天尋獲需居家檢疫卻失聯的3人從重裁罰,3人在2月8日自香港入境台灣,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6日起中港澳入境旅客均居家檢疫14天,但3人未填寫居住地點,經民政和警方多次聯繫未果,最後由警方找到人。
衛生局指出,3名失聯者未履行居家檢疫義務,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各裁處7萬元罰鍰,昨天也移送集中檢疫場所安置。
此外,衛生局也針對另外4名從中國入境台灣的本國籍民眾,未配合居家檢疫擅離指定住所加以裁罰,這4人是因區公所派員前往健康關懷或訪查時發現,後續協同警方收集事證後開罰。
衛生局統計至2月14日止,有22人遭罰,其中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有21人,包含18人被裁罰1萬元、3人被罰7萬元,另因違反居家隔離規定有1人,遭罰6萬元。
衛生局強調,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民眾,務必配合防疫政策規定,避免觸法受罰,如違反規定,將立即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嚴正處理,決不寬貸。
世界衛生組織(WHO)2月11日把武漢肺炎定名為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
新聞來源:台灣英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