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市民文化參與、打造城市美學;以求簡政便民,營造更友善的藝術參與環境,自明(110)年度起,新北市街頭藝人將由審查制調整為登記制,未來民眾將可直接至文化局辦理街頭藝人登記,取得街頭藝人資格後,即可依規定至本市境內近百處公告展演場地申請演出。
本市街頭藝人自民國97年起開辦,累積通過1,587組街頭藝人,公告展演場地達99處。108年共計1萬287人次申請表演,吸引超過百萬人次遊客觀賞。本市熱門公告場地儼然成為當地重要的文化景觀之一。考量近年投入街頭藝術民眾日益眾多,公眾對於街頭藝人也不吝給予回饋及讚賞,文化局規劃於110年3月施行街頭藝人登記制度。因應預期投入街頭展演人數增加,文化局亦將與各界合作,推動新北街頭藝術的多元豐富性,並積極拓展新展演場域。
考量目前疫情影響,以市民健康安全為優先,又基於創作自由,新北市本年度將停辦街頭藝人認證審查,並於明年採登記制進行;原持有109年6月30日到期之街頭藝人證者,今年度將不另行辦理換證作業,所有街頭藝人許可期限皆得展延至109年12月31日,之後由文化局配合登記制度上路統一進行新證更換。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也提醒,受疫情影響期間,街頭藝人應適度與民眾保持互動距離,有身體不適狀況,應盡速就醫,切勿繼續進行展演。文化局也將持續進行街頭藝人稽查,以維本市街頭展演品質。
新北市長期協助藝術創作自由,並重視輔導管理,完成專業水平、合理可行的統一制度。後續將規劃辦理場地說明及街頭藝人座談會,充分與市民大眾和街頭藝人共同討論,訂定完善的場地管理與展演辦法。讓大眾更認識街頭藝人,並藉由街頭藝術帶動本市公共空間、創造文化生活及觀光之雙贏。
新聞來源:台灣英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