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國時報報導稱陳同佳無處臨櫃申請來臺,對此,內政部移民署嚴正駁斥,陳同佳係有註記的特定對象,不適用網簽或落地簽,僅可採臨櫃方式至香港辦事處送件。媒體報導內容完全錯誤,並非事實。
移民署說明,因早期港人來臺均須至駐港辦事處臨櫃申請,致經常大排長龍。為提升對香港居民的服務,於106年7月1日開始啟用雲端系統網路申辦,惟仍維持部分案件須至我國駐港辦事處採臨櫃申請,俾供不符網簽或落地簽條件的民眾(特殊註記對象)使用。
另陸委會昨(23)日表示,有關我專案小組已經建立刑事警察局的單一窗口,陳男可直接與窗口聯絡等之說明。移民署強調,屆時陳男如與窗口聯繫,針對後續相關事宜,政府相關部門將可安排最為妥適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