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國與紐西蘭有機農產品貿易及有機農業合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紐西蘭初級產業部經過諮商及實地訪視,就相互承認彼此有機規範及管理制度達成共識,並經雙方代表機構-紐西蘭商工辦事處(NZCIO)及駐紐西蘭代表處(TECO)於2020年2月26日完成簽署。
本項協議將有助我業者未來節省輸銷有機農產品至紐西蘭之驗證成本,提升產品競爭力,開啟我國有機農產品貿易新商機,並增進我與新南向目標國農業交流合作。我國與紐西蘭已於2013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雙方並建立溝通協調機制討論彼此關切經貿議題,我農委會、外交部、經濟部與紐方在此架構下,歷經數年共同努力推動本案,終於達成協議。
據紐西蘭駐臺代表Moira Turley表示,本項協議為臺紐業者提供更穩定的經商環境,同時也增加消費者對臺紐有機產品的信心,堪稱為雙贏。Turley代表並表示,紐西蘭是臺灣高品質食品飲料(包括高檔有機產品)的主要進口來源之一,為此感到十分驕傲。
本項相互承認協議由Turley代表與我駐紐西蘭代表陳克明簽署。協議自2020年2月26日起生效,施行日期將另訂定。
訊息來源:外交部外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