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電動大客車補助,最高可補助業者新台幣160萬元、分4年核撥經費汰換電動公車,預估113年至119年間的市區公車,加上部分一般公路與國道客運車輛,將有1萬2170輛的汰換需求。
為落實公車全面電動化的目標,環境部公告「補助電動大客車營運作業要點」,將以往的直接補助車體費用,改為依照電動公車實際營運里程、以及載客人次來提供補助,補助分4年核撥,補助上限也從每車150萬元提高至160萬元。
本次補助也針對六都以外的縣市、包含東部、離島等,針對載客人次訂定差別費率,希望業者能以載客率高、熱門景點的路線優先汰換,來提升各縣市業者汰換電動公車的誘因。
環境部預估113年至119年間將有1萬2170輛的汰換需求。圖/翻攝遊覽車運輸聯誼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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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環境部也持續推動空氣污染減量媒合制度,客運業者將老舊柴油公車汰換成電動公車後,還可以領取空氣污染減量效益補助新台幣3萬元,或透過「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媒合並售予有需求的環境評估開發單位,領取至少19萬元的收購金,環境部指出,公車全面電動化後,預計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減少30.7萬噸,空氣汙染物每年可減量4327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