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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新選擇:65歲延後請領年金,收入更高

資深員工續留職場 續保勞保更有保障(圖 / 翻攝自勞動部臉書粉絲專頁)
資深員工續留職場 續保勞保更有保障(圖 / 翻攝自勞動部臉書粉絲專頁)
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中文編輯群

《勞動基準法》關於勞雇雙方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的規定,自今年8月2日起正式施行。勞動部指出,年滿65歲的勞工若選擇繼續工作,可繼續參加勞工保險。退休後申請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因年金之年資採計無上限,且設有展延年金給付機制,可提升高齡勞工的年金待遇。 

勞動部解釋,勞保年金制度明定,自113年起,老年年金給付的法定請領年齡將逐步提高至65歲(113年為64歲,115年為65歲)。勞工如符合法定年齡且保險年資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可依規定申請老年年金給付。勞保年金年資採計無上限,勞工退休前加保的年資皆可併計,因此年資越多,請領金額亦越高。 

勞動部同時強調,勞保老年年金設有展延年金給付機制。勞工若在滿15年保險年資後,於法定請領年齡之後再提出申請,每延後1年請領,給付金額將增加4%,最多可增至20%。此增額將依增給金額發給至終身,確保勞工享有持續的年金保障。年資愈長且延後請領,每月及最終領到的年金金額亦會更高,有助於提供老年經濟安全保障。 

勞動部補充,勞工若選擇繼續在職,並參加勞保,仍可享有傷病、失能及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等其他保險給付。此外,年滿65歲前仍受就業保險保障,若遭遇資遣等非自願離職,可享有最長9個月的失業給付及參加職業訓練期間的最長6個月職訓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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